商标权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异议是保障转让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商标权转让后如何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的详细阐述。<

商标权转让后如何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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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的概念

商标许可备案异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在转让商标使用权给他人时,其他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商标许可备案提出异议。异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商标许可备案损害其合法权益。

异议主体

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的主体可以是商标注册人、商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他们有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许可备案提出异议。

异议理由

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的理由主要包括:

1. 被异议人未履行商标许可备案义务;

2. 商标许可备案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3. 商标许可备案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4. 商标许可备案存在虚假、误导性信息。

异议程序

1. 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异议: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

3. 审查异议:商标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被异议人提供答辩。

4. 决定异议: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维持商标许可备案的决定。

异议期限

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的期限为自商标许可备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异议证据

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 证明商标许可备案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2. 证明商标许可备案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3. 证明商标许可备案存在虚假、误导性信息。

异议处理结果

商标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以下情况作出决定:

1. 维持商标许可备案;

2. 撤销商标许可备案;

3. 要求被异议人修改商标许可备案。

异议期间的法律效力

在商标许可备案异议期间,商标许可备案仍然有效。但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局将撤销商标许可备案。

异议的撤回

异议人可以在异议期间内撤回异议申请。撤回异议后,商标局不再对异议进行审查。

异议的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终止:

1. 异议人撤回异议申请;

2. 异议期间届满;

3. 商标局作出维持商标许可备案的决定。

异议的后续处理

商标许可备案异议结束后,如果异议成立,被异议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许可备案继续有效。

上海加喜财税公司对商标权转让后如何办理商标许可备案异议?服务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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