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进出口资格的基础手续,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方可开展后续海关与外汇手续。
在海关注册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取得海关编码,具备报关与查验资格。
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卡(法人卡与操作员卡),用于报关、收付汇与通关系统操作。
在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方可正常办理跨境收付汇。
出口企业可同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衔接进出口企业记账,规范报关与收付汇核算。
贸易公司转让后,进出口相关备案与海关信息需按新主体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
按各主管部门要求准备,以下为通用清单:
| 环节 | 办理事项 | 预计时间 |
|---|---|---|
| 外贸备案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3—5 个工作日 |
| 海关登记 | 收发货人注册与电子口岸卡 | 5—10 个工作日 |
| 外汇登记 | 货物贸易外汇名录登记 | 3—5 个工作日 |
| 退税备案 | 出口退(免)税备案(如需) | 3—5 个工作日 |
注:以上为参考周期,各环节可串联办理,实际以各主管部门办理进度为准。
| 服务 | 计费口径 | 价格 | 说明 |
|---|---|---|---|
| 进出口经营权(外贸备案/海关/电子口岸) | 按项代办服务费 | 1500 元 | 含三步串联办理 |
| 外汇名录登记配套 | 含于上述服务 | 含 | 与进出口权同步 |
| 出口退(免)税备案/记账 | 面议/电询 | 面议 | 按业务量核定 |
以上为代办服务费参考,官方官费按实际结算,以签约方案为准,欢迎来电确认。
不是单一证件,而是一套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海关收发货人登记、电子口岸卡、外汇名录登记等串联完成后,企业才具备完整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我们一次性串联办理。
建议经营范围中包含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相关表述。如未包含,可先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再申请进出口备案,我们可衔接变更与进出口手续。
经营主体变更后,海关与外汇相关信息需按新主体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不能直接沿用。我们可衔接公司转让与进出口资质变更,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还需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完成相应账务核算。我们可同步办理退税备案并衔接进出口企业代理记账。
只要开展收付汇业务就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名录登记。具体按企业实际业务判断,建议先沟通业务场景。
不是单一证件,而是外贸、海关、口岸、外汇四套手续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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