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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来华投资 · 中外合作(CJV)

上海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办理,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

中外合作企业按合作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分担风险,可不按出资比例,安排更灵活。上海加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合作协议条款设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与设立登记,兼顾双方合作条件与退出安排。

2013成立至今
十余年行业深耕
1000+企业客户信赖
0事故服务质量记录
01

合作模式梳理

模式

明确合作各方投入方式、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安排。

核心服务: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分担
02

合作协议与章程拟定

文件

拟定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章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等安排。

核心服务:合作合同、公司章程、回收投资条款
03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合规

准入核对与设立阶段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核心服务:负面清单核对、初始信息报告
04

设立登记申请

登记

提交中外合作企业设立申请并领取证照。

核心服务:设立申请、营业执照领取
05

刻章开户外汇

开户

印章刻制、银行账户与外汇登记衔接。

核心服务:刻章、开户、外汇登记
06

税务报到与后续

税务

税务报到、票种核定与代理记账衔接。

核心服务:税务报到、票种核定、记账衔接
业务详解

中外合作企业(CJV):按合作合同约定分配收益的契约式主体

中外合作企业由外国合作者与中国合作者共同举办,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主要按合作合同约定,可不按出资比例执行,安排比股权式合资更灵活;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契约式合作各方权利义务以合作合同约定为准,区别于合资企业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分配可不按股比收益分配、风险分担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适合资源互补、出资不对等的项目。
可约定先行回收投资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外国合作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与条件。
管理机构灵活可设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也可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方负责经营管理。
合作条件多样投入可以是资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不必然折成等额股权。
期限与退出清晰合作期限、终止与清算安排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便于短期项目闭环。

办理流程

1合作模式沟通确认各方投入方式与收益风险安排
2合作协议与章程拟定商定合作合同、章程与管理机构
3设立登记与信息报告市场监管设立登记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4领照刻章开户税务领照、刻章、开户、税务报到交付

所需材料清单

合作各方主体材料

设立申请材料

地址材料

注:境外主体文件一般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按规定办理文本确认;具体材料口径以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办理周期参考

环节办理事项预计时间
合作条款沟通合作条件与分配安排商定约1-2周
外方材料公证认证开业证明认证约2-4周
设立登记市场监管设立申请约3-7个工作日
刻章开户税务刻章、开户、税务报到约5-10个工作日

注:以上为常规参考周期,境外公证认证时间视所在国家/地区而定,各环节进度以审批部门实际办理为准。

费用说明

服务计费口径价格说明
外资企业设立代办按项目定制电询/以签约方案为准含材料梳理、设立登记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境外主体公证认证协助按项目定制电询/以签约方案为准认证费用按当地使领馆标准另计
刻章与银行开户配套按项目定制电询/以签约方案为准以银行与刻章实际收费为准
后续代理记账报税按月/按年电询/以签约方案为准外资/代表处记账按账套口径报价

注:外资设立类按行业、注册资本与办理复杂度定制报价,无统一公开价;欢迎来电确认,以签约方案为准。

常见问题

中外合作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有何不同?

合资企业一般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合作企业按合作合同约定分配收益与承担风险,出资与分配安排更灵活。

中外合作企业能否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

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合作企业可在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与条件,以审批与登记口径为准。

合作企业采用什么管理机构?

可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也可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在合同章程中约定。

合作各方投入必须折成股权比例吗?

不必完全按出资比例,合作条件可以是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按合同约定享有权利义务。

设立后合规

中外合作企业运营后,这些合同执行与合规事项要跟上

合作企业重在按约履约,合作条件交付、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都要留痕并符合监管口径

按约交付合作条件各方按合同约定提供资金、场地、设备或技术等合作条件,留存交付与验收凭证。
收益分配留痕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与方式分配收益,形成财务记录供合作各方核对。
先行回收投资合规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按合同与审批口径执行,不得违规抽回注册资本。
管理机构议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按章程召开会议,重大事项形成书面决议。
外汇与年报出资到位、收益汇出按外汇管理规定办理,按时报送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合同变更与终止合作条件、期限或收益分配调整须签补充协议,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中外双方资源互补型项目一方出资金一方出渠道或场地
希望灵活约定收益分配的合作不按股比而按合同分配
约定外方回收投资的项目特定合作期限与回收安排
短期合作经营项目明确合作期限与退出安排
服务保障全程透明报价专人对接 · 进度可查审批节点主动同步不承诺包批 · 以官方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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