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转让申请,核准后受让人为商标专用权人。
商标申请或注册后遭遇驳回、异议、无效宣告、撤三的,按法定期限整理应对材料。
从近似查询到核准交付,注册、转让、变更、续展按统一节点推进
按业务类型组合准备,以下为通用清单,具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口径为准:
| 环节 | 办理事项 | 预计时间 |
|---|---|---|
| 查询检索 | 近似查询与类别评估 | 1—2 个工作日 |
| 材料整理 | 主体证明、图样与申请文件 | 2—3 个工作日 |
| 提交受理 | 网上提交并领取受理通知 | 1 个工作日 |
| 审查与公告 |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 |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周期为准,通常数月 |
| 核准发证 | 核准注册并领取注册证 | 以公告与排期为准 |
注:以上为参考周期,审查与公告时长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进度为准,不承诺固定下证时间。
| 服务 | 计费口径 | 价格 | 说明 |
|---|---|---|---|
| 商标注册申请 | 代理服务费 | 1500 元/类 | 官费另计 |
| 商标续展 | 代理服务费 | 1500 元/类 | 官费另计 |
| 商标变更 / 转让 / 许可备案 | 代理服务费 | 1500 元/件 | 官费另计 |
| 商标驳回复审 | 代理服务费 | 3000 元起/件 | 官费另计 |
| 商标异议 | 代理服务费 | 5000 元起/件 | 按程序核定 |
| 商标无效宣告 | 代理服务费 | 6000 元起/件 | 按程序核定 |
| 商标撤三(撤销三年不使用) | 代理服务费 | 4000 元起/件 | 按程序核定 |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 代理服务费 | 10000 元起/件 | 指定国官费另计 |
| 单一国家商标注册(美 / 欧 / 日等) | 代理服务费 | 3000 元起/件 | 各国官费另计 |
以上为代理服务费,官方官费另计或按实际结算,以签约方案为准,欢迎来电确认。
不承诺注册成功。商标申请需经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与初步审定公告,存在近似驳回、异议等可能,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结果为准。申请前做近似查询可降低风险,但不能排除驳回情形。
商标按尼斯分类共 45 个类别申报,一类一申请、按选定类别数计费。建议结合经营范围、产品规划与渠道布局选类,避免类别遗漏或超范围注册。
商标随资产转让的,需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转让(过户)申请,核准后受让人为注册人;可与公司股权变更同步办理,避免权利人与实际主体不一致。
注册商标有效期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另有六个月宽展期;未按期办理的商标将被注销,建议提前对接(见商标续展专题)。
要。注册人名义、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应办理商标变更登记,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续展、转让、评审与文件送达。
提前排查、留存证据,降低驳回与失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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